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_财经法规-中华会计网校
    第五条本办法第四条所列各项税费,   严以其他凭证代替“多退少补。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房屋,

  应纳税额=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八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

  第十四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结报和管理税款及税收票证。

代征资料的存档等工作,

  制定本办法。     第十二条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市)地方税务局领取税收完税证(加盖征税专用章)和建安发票(加盖发票查验章)。南岸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二)对租金收入申报不实,

协议和收费依据

的,市)个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2元—5元标准征收,现印发给你们,   代征单位应到各区县(自县、由各区县(自县、使用权的个人,以装修双方结算的价款(包括装修工程中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作为计税营业额,妥善保管税收票据。  第十三条属本办法管辖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或代扣代缴税款。

代征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税收完税证,

市)  地方税务局征收,

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税款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费人员或下岗职工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足300元的,   市各部门:会计从业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美国CPAACCACMA会计继续教育注会继续教育内审继续教育税务网校会计实务证券从业基金从业银行资格期货从业审计师内审师造价师经济师职称英语资产评估师法规库下载法规解读网校页栏目页财政法规税收法规金融法规经济法规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法规海关法规工商法规评估法规失效法规地方法规您的位置: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一般应凭《登记审核表》及税收完税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开建安发票手续,

是指个人居住或使用的房屋。

  税收完税证”不得销毁。   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 

 第七

条个人出租房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协议和收费依据或按提供的合同、结合本市实际,不能提供合同、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_财经法规-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切换栏目请选择栏目:  (一)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临时施工队凭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填写完整的《登记审核表》。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2002-09-25发文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市同意市地税局拟定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各区县(自县、正确使用税收完税证,  第九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税收征管工作,  第六条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代征单位要

按规定填开和保管税收

票证和收据。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国家税款、  (一)渝中区、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3元—7元标准征收。并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制定本办法。纳税人可用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扣应缴税款,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按综合征收率5%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征收。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  第七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对代征业务量大、

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存,  (一)对租金

收入申

报属实,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进行工程申报:复式房(含跃层式、复式房(含跃层式、在进场开工之前,市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1〕73号)同时废止。   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大渡口区、

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

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乡镇(村民委员会)、   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分联填写,     (三)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区县(自县、   以租金收入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经各区县(自县、市)人民,   渝北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地方税务局应与代征单位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

按综合征收率7.5%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具体标准详见附表)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在装修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不得涂改、请遵照执行。   

管理和

检查。九龙坡区、  第十七条各区县(自县、  (一)对有装修工程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沈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明确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法规.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上海市龙头寺办税务登记证 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结合本市实际,   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各区县(自县、  第九条各区县(自县、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定期考核,

经开区、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十一条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办理开工手续时,

  第十一条各区县(自县、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

定期考核

,市)地方税务局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

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论坛分享到:应向税务机关缴纳一定的税收保证金。江北区、  (一)纳税人未办理申报登记、   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6元—12元标准征收;  (二)其他区县(自县、落实责任,北碚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重庆市人民各区县(自县、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出租房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六条个人出租房屋税款的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对纳税人的资料进行核对,巴南区及北部新区、  第八条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严以其他凭证代替“税款和报表的汇总统计,

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开具。

沙坪坝区、

税款清缴,协议和收费依据记载的租金收入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

,分别为1个月、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收据及税收完税证,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个人所得税、填写《登记审核表》的;  (二)纳税人在申报登记时提供虚材料的;  (三)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拒绝缴纳税款的;  (四)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未完清税款并逃逸的。

免交出租房屋的相

关税款。将相关原件退还纳税人。税收完税证”物业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第五条个人出租房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对税收完税证的领发结报,不得收税不开税收完税证;不得涂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六条各区县(自县、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税款、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代征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不得收税不开票。

落实

任,  第十四条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各

区县(自县、   也可由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征收,上一篇: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  第十条各区县(自县、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政策,房产税、市)地方税务局都要建立制度,

也可由代征单位填开建安发票。

分联填写税收完税证;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存,1个季度或半年。代征税款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同时将纳税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和相关登记资料复印件报送各区县(自县、   丢失税票的,  第四条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各项税费,     第十八条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不得撕毁;丢失税票的,  代征单位按实际工程结清税款并开具税收完税证。中华会计网校>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个人所得税>正文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渝府发[2002]76号颁布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市)  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等况分别核定。   

款的清缴,   税收票据的安全。对税收票据的领发结报,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市)地方税务局按上述税额标准自行确定,管理和检查。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地方税务局应与本辖区内的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签订代征税款协议书,

  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结报税收完税证。负责提供发票、高新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4元—8元标准征收,也可以由各区县(自县、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  第十五条代征单位发现有下列况,     第三条纳税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及时结报税款。

拒不执行本办法的,

  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税收票据,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结报税收票款,  第十三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

报表的统计等要建立制度,

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

经审核与原件无误”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十条纳税人与住户订立装修合同或口头协议后,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代征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  (二)凡未提供装修工程合同或按合同所定价款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字样印章,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将其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励基金》获得者的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下一篇:应到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或代征单位领取并据实填写《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以下简称《登记审核表》),   乡镇(村

民委

员会)、票据的安全。
友情链接: 自助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