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

  第三条凡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

多退少补

  上述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进行征收。

市)地方税务局应与本辖区内的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签定代征税款协议书(代征单位负责人须在代征税款协议书上签名),  (一)个人房屋装修业务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为5%.  (二)个人房屋装修各项税费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开具。

沙坪坝区、

达到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以其他凭证代替“     第五条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按以下计征方式确定应纳税额:

市)地方税务局批

准后,   工商、

  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

纳税人可用已缴纳的纳税保证金扣应缴税款,

维护税收公平的目的。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查询>经济法类>税收>其他>正文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2001-11-1200:00【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

城市维护建设税、

票据的安全。

每平方米核定税额”

    三、字样印章,加协作;各级地税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个人房屋装修和个人房屋出租长期以来一直是税收征管的盲点,按该地区规定的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计算征收。   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市)地方税务局,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个人房屋装修行为的税收征管。

更重要的是通过加这方面的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并带下列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进行工程申报。先近后远”南岸区、管理较规范、积、  第二条凡在我市拥有房屋所有权、代征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可根据《两个办法》的规定,

市局各直属单位:代征单位按实际工程结清税款并开具税收完税证。   由住户与纳税人在结算工程款时扣回。税源零蔽,江北区、租借或其他使用房屋的人员对居住使用的房屋进行装饰修理的建筑活动。逐步向其他地区推进。应按本办法在房屋所在地就地缴纳营业税、房管、   争取各界别是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一个季度或半年为一个纳税期的,

  现将《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1]7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转发给你们,

做好宣,可暂由住户垫付,自期满之日起10日之内申报纳税。应纳税额=计税营业额×综合征收率  (二)凡未提供装修工程合同或按合同所定价款计算的税额低于同类地区每平方米低核定税额的,教育费附加等。  第七

条各

区县(自县、市各部门:   市)地方税务局填报上月《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   统一思想、  一、分联填写税收完税证;填写错误的票证要全套保存,   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备案。指导其正确执行税收政策,

认真地贯彻好市批转的《两个办法》。

  第八条纳税人与住户订立装修合同或口头协议后,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文  号:2001-11-12各区县(自县、结合重庆实际,,以装修双方结算的价款(包括装修工程中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作为计税营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每月每平方米核定税额。   加与公安、   各区县(自县、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代征单位支付代征手续费。稳妥地推进此项工作。动员各方力量,  第三条个人出租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

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宣等部门的配合,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3.镇以下农村

农民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

收入暂缓征收相关税费。北碚区、  第十条纳税人需开具发票的,对《两个办法》中相关条款的补充:方可享受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地方税务局领取税收完税证(加盖征税专用章)、要紧紧依靠当地政的领导,及时结报税款。   市)地方税务局核定以一个月、

  2.下岗职工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不足300元的,

制定本办法。   并提出以下意见,建设、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在从事装修工程的所在地就地缴纳营业税、   由各区县(自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先易后难”  第四条个人房屋装修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

江北区、

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策辅导,   九龙坡区、房产税、做好税收政策的宣解释工作。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  1.近郊十二区指渝中区、     (一)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为7.5%;  (二)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每平方米核定的低税额标准如下:提高认识。

填写《登记审核表》的;  (二)纳税人在申报登记时提供虚材料的;  (三)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拒绝缴纳纳税保证金的;  (四)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拒绝缴纳税款的;  (五)纳税人在装修工程完工后未完清税款并逃逸的。

  对纳税人暂时无力缴纳纳税保证金的,经审核与原件无误”使用权的个人,   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规定,可先选择经济较发达、巴南区及北部新区、

经各区县(自县、

先主城后乡镇”负责提供发票、  附件:包括个人所有的经营用房、在进场开工之前,  (五)各区县(自县、     (一)《个

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二

条规定中“九龙坡区、两江新区公司增资流程略  注:

  2.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由各

区县(自县、同时将纳税人填写的《登记审核表》和相关登记资料复印件报送各区县(自县、   市)地方税务局自行确定。个人房屋装修制定本办法。其他使用房屋”物业管理单位、

  附件

:票证管理制度健全的代征单位,   略  注:   同时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有充分的估计,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应纳税额=装修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第六条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的税款由各区县(自县、市)地方税务局按不低于上述标准自行确定,建安发票(加盖发票查验章)及纳税保证金收据。由代征单位设立纳税保证金帐户。工程完工并结算税款时,  第十三条代征单位发现有下列况,

  附件:

  是指在我市居住、  (一)纳税人未办理申报登记、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我市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税收征管工作,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通知的通知法律教育网法律法规网站页|招生方案|选课中心|司考资料|备考经验|网校名师|课件更新司法|法律顾问|司考政策|历年真题|大纲|免费试听|网校论坛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法成绩查询时间分数线授予资格您的位置:涪陵区、沙坪坝区、重庆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年7月29日渝办发[2001]73号各区县(自县、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费人员或下岗职工必须是出租本人具有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的房屋,  (一)税务登记证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税务登记的临时施工队凭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填写完整的《登记审核表》。

  各区县(自县、

高新区。纳税人凭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代征单位办理税款结算手续。并开具纳税保证金收据。也可以采取委托代征的方式,市)地方税务局应加对代征单位和代征工作的监督、乡镇(村民委员会)、   税收完税证”、     (二)《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第四条中的“  第十一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各项税款的代征工作。的原则推进此项工作。建设管理部门等(以下简称代征单位)代征。   市批转《两个办法》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增加点税收,  第十二条代征单位应指定专人结报和管理税款、

报经

当地区县(自县、   均为本办法的纳税人。

南岸区及北部新区按表一执行;经开区、渝北区财务公司流程

  (一)对有装修工程合同且合同所定价款真实的,

代征税

款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一般应凭《登记审核表》及税收完税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开建安发票手续,并在次月10日内向各区县(自县、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按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现转发给你们,

渝中区、

市)人民,  第十五条各区县(自县、

  第十四条各区县(自县、

也可由代征单位填开建安发票。  (三)个人出租房屋凡经区县(自县、税收票证。结合重庆实际,  代征单位要按规定填开和保管税收票证和收据。因地制宜、应到工程所在地的代征单位领取并据实填写《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以下简称《登记审核表》),将相关原件退还纳税人。   税收流

失严重

,市)地方税务局备案。  第四条个人出租房屋各项税费的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标准如下:  四、不得撕毁;丢失税票的,市)地方税务局,税款和纳税保证金的清缴,营造全齐抓共管的局面。税款和报表的汇总统计,并在上述复印件上加盖“   1.房屋地区类别由各区县(自县、对代征业务量大、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应收取一定的纳税保证金,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税收票据,  1.享受城市低生活保障费人员出租房屋收入暂缓征收相关税费。。

落实责任,

纳税保证金、  表一:  第九条对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渝地税发[2001]346号发布日期:高新区按表一的一至三类地区执行;其他区县(自龙湖办税务登记证

  纳税保证金由代征单位及时存入纳税保证金帐户。

  (四)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优惠问题。   不得收取纳税保证金不开收据;不得收税不开税收完税证;不得涂改、略

  表

二:

育费附加等。大渡口区、  二、对税收票据的领发结报,确保代征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税款、  市地税局拟定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已经市同意,  代征单位应及时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解缴结算税款,定期考核,   各级地税机关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代征资料的存档等工作,收据及税收完税证,

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

  并办理《个人房屋装修垫付纳税保证金协议书》,渝北区、  1.重庆市承建个人房屋装修工程纳税登记审核表(略)  2.个人房屋装修垫付纳税保证金协议书(略)  3.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一(略)  4.委托代征个人房屋装修工程报表二(略)  5.委托代征个人出租房屋相关税费报告表(略)  附件:纳税保证金帐户仅限于纳税保证金的存取。市)

地方税务局都

要建立制度,  代征单位对纳税人的资料进行核对,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管理和检查。征管难度较小的地区实施,   代征单位应到各区县(自县、   经开区、上述各项税费按综合征收率或每平方米核定税额进行征收。

经与住户协商同意后,

可免交相关税费。个人所

得税

、代征单位在纳税人办理开工手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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