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迪马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五)业绩补偿安排:四、(三)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预案涉及的资产预估作价况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

本次交易具体评估值终将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确定。(一)本次拟配套融资规模上限:(五)发行对象:亦不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华西集团和华

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交易

价款的支付。并对本预案中的虚记载、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向不超过10名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   本次重组况概要本公司拟向东银控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75%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况如下: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评估的结果可能存有一定差异,

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7月8日起停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东银控股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华西集团和华西同诚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2号塔交易对方之三:

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六)限售期:临时公告号:临2013-056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交易对方之一:(一)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东银控股、

7月27日、

本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部门的备案、为提高重组效率,

不超过10名定投资者,

(三)发行数量: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不存在任何虚记载、其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具体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将结合重组后公司财务状况、迪马股份股票代码: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银控股实际控制人罗韶宇先生、

7月

20日、无锡国家动画产业基地C区101室通讯地址:增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向不超过10名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 重组的配套资金,二零一三年八月 声明一、经初步测算,所属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三街丰华园D区2-22-4号通讯地址:具体用于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安排,预估值为41.51亿元,拟采用询价方式定价,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83亿元,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次配套融资安排的简要况如下:[关联交易]迪马股份:

即3.17元/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财网]  [关联交易]迪马股份: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价格:预估数据等尚需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国汇中心写字楼18层交易对方之二:

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准确和完整,8月3日相继发布继续停牌公告。

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之前确定。

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迪马股份股票交易均价。为两次发行。向不超过10名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银控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实际控制人仍为罗韶宇先生;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江阴市华士镇华西607号通讯地址:董事会声明本

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的内容真实、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易标的的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公司股票的停复牌安排2013年7月6日,2013年08月27日21:33:35 中财网股票简称: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简要况本次交易中,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判断、   准确和完整,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本站导航国展地产100%股权、为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重组预案的董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配套

资的发行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罗韶宇先生、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协议明确。以上重组条件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但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交易对方声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重庆东银

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标的资产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内,   华西集团与华西同诚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已出具承诺函,

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之前确定。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

二、

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和合理。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8月17日,一、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2013年8月27日,

释义”

国展地产100%股权、   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恢复交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且不包括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募集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分别定价,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13.83亿元,评估报告、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已经2013年8月27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将结合重组后公司财务状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   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发展标的公司的主营 业务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评估,《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实际资金需求,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不包括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罗韶宇先生、本次配套融资安排为提高重组效率,认或批准。本

次重组不构

成借壳上市。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

  因此,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住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时间:

约11.79亿股。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增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实际资金需求,(四)股份定安排:

随后,

无锡市清扬路208号立财务顾问4.gif签署日期:与终审计、批准或核准,(四)本次重组中交易标的预估值为41.51亿元,公司在2013年7月13日、标的资产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合计为22.51亿元,

具体募集资金金额上限将结合重组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交易总金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配套融资金额上限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二)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同原地产100%股权、其中,(二)交易总金额的计算方式:   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的董事会召开之前确定。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增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

二、

2013年8月10日,(八)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股份发行价格为3.52元/股,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七)募集资金用途:

华西集团和华西同诚。

  六、

  增重组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公告因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资产评估结果以及经审重庆办税务登记证 (六)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   经公司申请,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配套融资的股份定价方式:   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本公司计划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海通证券具有保荐人资格。(四)定价基准日: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预案中标的资产相关数据尚未经审计和评估,   控股股东东银控股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经初步测算,

配套融资金额上限=交易总金额×25%,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并同意东银控股免于发出股份收购要约,本公司拟通过向东银控股、深圳鑫润51%股权、预估增值19亿元,以提高本次重组项目

整合绩

效,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大事项提示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   亦不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评估及盈利预测工作尚未完成,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五、不属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的形。标的资产涉及的审计、维护投资者利益,提请投资者注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将由本次交易各方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但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八)保荐人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后,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为保证

公平信

息披露,三、

东银控股拟与本公司进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类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重组完成后,(七)为提高重组效率,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增值率为84.43%。   本次重组的况概要如下:   本次重组的条件本次重组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完成,

深圳鑫润100%股权和东银品筑49%股权。

3.52元/股。实际资金需求,亦不包括上市公司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一)定价基准日: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方案等。

本公司聘请海通证券为本次交易的立财务顾问及本次配套融资的保荐人。   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以及东银品筑49%股权;向华西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向华西同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   

、在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东银控股以现金方式或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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