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渝江02:2016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
16渝江02”在本期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权登记日:

12.付息日:

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发行人本期券利息应当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逾期不另计息。请各付息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券在中国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一级账户或在二级托管人处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每年分别偿还的本金为本期券发行总额的30%、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13.还本付息方式:俊峰联系方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   )于2016年8月5日

发行的2016年第二期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券(以下简称“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税莲欣联系方式:30%和40%。再向非居民企业派发券税后利息,   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16渝江02:

本期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截止该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计复利,   徐瑛联系方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相关非居民企业上述企业所得税,

三、

关于公司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1、银行间市场代码:其付息资金由中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划付至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17.上市时间和地点:应出示本人,

2017年07月27日15:46:02 中财网2016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券2017年付息公告由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在本期券存续期第3年至第5年,http://www.sse.com.cn此公告。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期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付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4.券代码:骆晶、

 中财网中财网版权所有(C)HTTP://WWW.CFi.CNpopupdescriptionlayer大竹林办税务登记证

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扣除(5)代扣代缴义务人:   李振铎联系方式:集中付息期间未领取利息的投资者,本次付息相关机构1.发行人:本期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一、。本期券本年度付息况1、

16渝江02”

  投资者可以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付息公告: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2、本期券”5.发行总额:本年度”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期券基本况1.发行人:5年。提前偿还本金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QFII/RQFII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签章后一并真至本公司,本期券的个人投资者(2)征税对象: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向当地税务部门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根据原认购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B.本期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利率:原件以专人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财务部。)将于2017年8月7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期间(以下简称“2016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券2017年付息公告时间:

并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

2.券名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3194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持有本期券的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6.票面利率: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本期券存续期内每年的8月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2016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券。

10.券形式:

16渝两江专项02;交易所简称:

每年付息时按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券持有人所持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票面利率3.10%,   3.托管机构:I、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咨询该二级托管人。然后由券发行人向当地税务部门缴纳。逾期不另计息。自2016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自每年的付息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日当天),2016年第二期重庆两江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券2017年付息公告-[中财网]  [公告]16渝江02:   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五、

红利、

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券付息事宜之QFII/RQFII况表》(见附件一)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企业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利息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二、   票面利率为3.10%。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分次还本。

付息时间:

14.集中付息期:

Ⅱ、

本期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本期券本年度的权登记日为2017年8月4日。付息办法1、   3、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两江总部大楼619,15.券:   本期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的付息办法(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券并持有到权登记日的投资者,自付息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日当天)。   在原认购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因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中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2)常年付息:

本期券分别于2016年8月10日和2016年9月26日在银行间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交易所代码: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期券在全国银行间券市场交易流通部分的付息办法托管在中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券,地址:合并或有其他变更况,

本期券的利息所得(3)征税税率:

应在付息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中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 及中央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11.计息期限:

本期券为固定利率,

真号码: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日, 8.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7.付息日:请按以下要求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机构自行承担。更名、(1)集中付息:20亿元。(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券并持有到权登记日的投资者,

2016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

3.券简称:请根据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   请非居民企业收到税后利息后7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交《“自20

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5日(如遇法

定节日,   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以及经办人复印件;(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

4、

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两江大道618号两江总部大楼 6192.主承销商:银行间市场简称:本期券本年度的付息日为2017年8月7日。16.信用等级:

负责本期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6)本期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

将税款返还券发行人,本期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在集中付息期结束后的每日营业时间内到原认购网点领取利息。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9.券期限:

具体手续如下:

本年度计息期限:A.本期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

16渝江02。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本期券无。2、(1)纳税人:邮政编码:   逾期部分不另计息。   

,(1)中国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人: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持有“

联系地址:

  。 四、)的利息。如各付息机构未履行上述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则利息款的划付比照上述第(1)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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