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
污水排放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将容器整齐存放在架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如叉车等。

()需要多层存放的,

加热盘管等。贮存区域、

汞开关等

)的,

污染防设施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配套的污染防设施、

应当设置现场监控设备。

可能产生污染的区域含制冷抽取区、

许可事项省级环保部门依法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   去向等。处理单位拟继续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贮存场地应具有防渗的水泥硬化地面,   并可清楚看见物体、(三)延续资格证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

设备并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具体监测指标参见附二)。

贮存场地应具有容量不低于日处理能力倍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终废弃物)的贮存场地。

  许可凭证《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五、

如电视机应当单分区贮存并采取相应的固定措施,附件:   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的;新建处理设施的;改建、()具有存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终废弃物)的专用容器,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请认真遵照执行。场所采取污染防措施,间厂区出入口处摄影范围须有足够的光源(或增设红外线照摄器)以供辨识,来源、地磅及磅秤、

总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吨年,

向市环保局提出延续申请。   (四)注销资格证书处理单位拟终止处理活动的,有下列形之一的,   ()拆解产物应当整齐存放在容器中,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现将《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印发给你们,   电池、不同类别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拆解产物(包括终废弃物)应当分区贮存。对未处置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作出妥善处理,电容器以及腐蚀液体(如废酸等)的专用容器。应具有负工作台。荧光吸取及破碎分选等作业区以及处理设施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区域,年月日以后新建的处理企业应当拥有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蒸汽管道、()厂区所有进出口处(须能清楚辨识人员及车辆进出)、处理场地应位于室内,(零)部件的设施或设备,类别、并包含日期及时间显示,许可条件申请企业应当依法成立,三、   别要具有存放含液体物质的零部件(如缩机等)、防止碰撞和落。车厢周围有栏板等防落及遮雨布等防雨措施。   处理区域、(一)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具有集中和立的厂区厂区必须为集中、贮存场地附近不得有明火或热源,不同类型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在不同的区域处理。四、处理场地应当分区。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单位应向市环保局提出许可申请。   处理电冰箱的,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回收、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企业应当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注意事项等。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的通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繁体版手机版无障碍辅助浏览RSS订阅网站页信息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管理政民互动在线服务新信息:   标明贮存物的名称、

位于室外的贮存场

地应具有防止雨淋的遮盖措施,重量或数量,容器上应当贴有标识其内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其录像画面的录像间隔时间至少以秒画面为原则。

2016年11月10日[大中小]渝环发〔2016〕23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贮存时间、(一)申请资格证书适用范围:具有防止水、

油类等液体渗透的水泥硬化地面。

  数量者重量等基本征的标签。   厂区不得混杂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具有对处理场地地面的冲洗水、

每一监视画面所录下影带不得有时间间隔,

  各处理区应分别配备现场监控设备。(二)变更资格证书处理单位变更法人名称、()具有与电脑联网的现场监控设备及中控室。

  第二十四条;《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

如无该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各处理区域之间应有明显的界限,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别保护的区域。年月日以前已经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企业,人员外形轮廓,具有专用容器。有潜在危险的处理区应设置示标志

具有中央监控设备。

  以能达到辨识相关作业人员及作业状况为原则。同种拆解产物的容器应当一致。收集设施和油水分离设施。噪声应当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或地方标准。如焚烧炉、

  其处理设备投入口及处理线的镜头应当重庆办税务登记证

厂区面积

不低于

平方米;其中,

扩建原有处理设施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过资格证书确定的处理能力以上的。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废油等液体物质的截流、具有能够搬运较重物品的设备,并在采取上述措施之日起日内向市环保局提出注销申请。再生利用、处理设备与处理生产线(包含待处理区)、向市环保局提出变更申请。贮存场地应具有可防止废液或废油类等液体积存、()设备要求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处理设备(见附一)。则应当签订该厂区的土地租赁合同,

包含录制日期及时间显示,

如安装防雨棚等。处理设备

()基本要

求处理电视机及显示器微型计算机的的,规范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审批程序,屏玻璃分离,应当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的有关规定,许可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

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危

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   并收集荧光等尘。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11月10日附件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一、生产加工区的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内容

为,

  必须清晰,

选择带云台的摄像机。   处理单位应当向市环保局重新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涉及拆解小型电器电子产品或元(器)件、泄漏的排水和污水收集系统。

  实施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采用非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贮存场地等范围较大的区域可根据实际况,为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2018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攻坚战周报(第八期)|2018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攻坚战周报(第一期)|2018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攻坚战周报(第七期)|2017年秋冬季全市大气污染防攻坚行动污染源督查通报(12月)|2018年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攻坚战周报(第六期)|关于启动2017年第十次空气污染应对工作的预函|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科技标准|行政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任免|财政资金|环保动态环境状况公报|环境质量简报|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污染物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水环境管理|大气环境管理|声环境管理|固危废管理|自然生态|核与辐射安全|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市公开信箱|咨询投诉|网上|民意征集|在线访谈|报道|微博广场|地理位置|联系我们服务指南|公示中心|状态查询|结果馈|下载专区|业务系统页》信息公开》行政文件》环保公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单位资格许可指南的通知来源:撰写日期:   重量和数量;拆解产物(包括终废弃物)的类别、各分区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应当将锥、

废气排放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或地方标准;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其元(器)件、

包括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接收的时间、监视画面在任何时间均以个分割为原则,贮存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栏,二、立的一整块场地。

应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个工作日前,

处理场地具有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专用场地。

合同有效期自申请之日起算不少于五年。

数量和重量等基本征的标签。应当配置牢固的分层存放架,(零)部件的设施或设备,重量和数量;运输者的名称和地址;贮存的时间和地点;拆解处理的时间、   如包机等。   

循环利用或者交由从事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

具有缩包的设备,

以利于监控货物和人员的进出;并配备现场闭路电视(以下简称)监控设备。包装及其他设备具有运输车辆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运输,(二)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

类别、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整齐存放在统一规格的铁筐或其他牢固且易于识别内装物品的容器中,   法定代表人或者住所的,   ()设置的现场监控设备应能连续录下小时作业形,应当对经营设施、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标志和操作流程图,   相关资料应至少保存年。(零)部件(如电路板、若厂方在间进行拆解处理作业时,进出口证申请容器上应当贴有标识其内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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