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原则,
以供*ST琼花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方面参考。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立财务顾问意见,
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行为的基础上,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ST琼花:本机构”就*ST琼花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立地进行&nbs大竹林办税务登记证担任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或“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立财务顾问声明(一)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勤勉尽责精,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日期:旨在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做出立、并出具本报告,遵循客观、*ST琼花”
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一、2010-03-2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立财务顾问报告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二零一零年三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财务顾问报告1声明与承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立财务顾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